2016年新股申购新规则须知:
一、T-2日(含)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,上海、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。
二、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,其市值合并计算。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,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。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。
三、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,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;
四、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,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,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(按发行价买入)且不能撤单。
五、申购时间:上海9:30-11:30/13:00-15:00,深圳9:15-11:30/13:00-15:00.
六、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,T+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: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。
七、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,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,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(按180个自然日计算,含次日)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。
总结起来,新股申购新规的重要特点:1、 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。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,确认中签后再缴款。2、“货到付款”。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,确保T+2日16: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。3、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“打新黑名单”。
此项规则在A股属于重大制度创新,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投资人对IPO期间资金面压力的担忧。此外,由于不需要预先缴款,二级市场所有非限售市值理论上都可以参与新股申购,因此二级市场的筹码开始明显“含权”,而非此前资金比较富余的投资者才可以打新,很多中小散户无缘参与。这样一来,2016年以后,投资人对于二级市场的市值可能更为看重,持股的稳定性有望 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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